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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招标
玉钢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干雾抑尘项目
时间:18-01-03 点击数:160

导读:玉钢新兴钢铁公司烧结厂3#高炉配套料场在焦炭大棚里卸矿小车卸干熄焦过程中卸矿车卸料口、堆焦落料点产生高浓度的大量焦末粉尘。...

玉钢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干雾抑尘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8-0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钢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干雾抑尘项目,经武昆股〔2013〕156号文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钢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干雾抑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玉钢新兴钢铁公司烧结厂3#高炉配套料场在焦炭大棚里卸矿小车卸干熄焦过程中卸矿车卸料口、堆焦落料点产生高浓度的大量焦末粉尘。而焦炭大棚空间大,堆焦落料点不固定,加之卸矿车下设置有取焦抓斗吊车,难以采用集中布袋收尘。据了解,国内目前在煤粉灰扬尘环境下通常使用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进行环境治理。干雾为大于2.8μm而小于10μm的气雾水珠。水珠在高压气流状态下与粉尘碰撞,水珠将粉尘包覆成团,粉尘团因粘结而重力降落达到除尘的目的。这种高压干雾抑尘,物料喷雾后湿度增加重量比小于0.05%,物料(煤)无热值损失,抑尘率≥96%。因此,拟在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内设置一套干雾抑尘系统。

2.1 项目名称:玉钢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干雾抑尘项目
2.2 项目编号:YNZZZB-2017-0165
2.3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研和镇(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4招标金额:120万元(含税)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6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7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
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厂3#高炉配套料场焦炭大棚移动下车卸焦炭区域干雾抑尘系统,由微米级喷雾主机、配电箱、分区控制器(就地控制箱)、过滤器、空压机、储气罐、水气分配器、水箱、喷雾组件(万向节套件和喷嘴)、水、气、电连接管线及附件、等组成。
投标人负责烧结厂3#高炉配套料场设备安装指定范围内地基处理及基础、除尘区域总图设施、钢结构、各种介质管道、电力、控制电缆、仪表、PLC程序及画面等设计;设备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技术培训。
由投标方负责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在安装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告知,完工后办理特种设备所需的相关手续,确保手续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和要求部分。
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干雾抑尘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编程、调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
5.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相应环境工程的工程师职称,三年内承担过类似业绩,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
5.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
5.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至今)承担过一个除尘、降尘工程项目,并附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5.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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