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中有关粉尘颗粒等的定义如下。摘自《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属于标准》(GB50155)、 《工作场所有海因素职业接触限制》 (GBZ2)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1)粉尘(dust)由自然力或机械力产生的,能够悬浮于空气中的固态微小颗粒。国际上将粒径小鱼75μm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在通风除尘技术中,一般将1~200μm乃至更大粒径的固体悬浮物均视为粉尘。
(2)气溶胶(aerosol)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粒径范围一般为0.001~1000μm的固体、液体微小粒子形成的胶溶状态分散体系。
(3)总粉尘(total dust)简称“总尘”,指用直径为40nm滤膜,按标准粉尘测定方法采样所得到的粉尘。
(4)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简称(呼尘)。指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采样效率为50%。
(5)总悬浮颗粒物(TSP)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6)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particulate matter,PM
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7)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particulate matter,PM
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8)大气尘(airborne particulates;particulates;atmospheric dust)悬浮于大气中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状物质,也称悬浮颗粒物。
(9)烟(尘)(smoke)高温分解或燃烧时所产生的,其粒径范围一般为0.01~1μm的可见气溶胶。
(10)纤维性粉尘(fibrous dust)天然或人工合成纤维的微细丝状粉尘。
(11)亲水性粉尘(hydrophilic dust;lyophilic dust)易于被水润湿的粉尘,如石英、黄铁矿、方铅矿粉尘等。
(12)疏水性粉尘(hydrophobic dust;lyophobic dust)难于被水润湿的粉尘,,如石蜡粉、炭黑、煤粉等。
(13)烟(雾)(fume)由燃烧或熔融物质挥发的蒸气冷凝后形成的,其粒径范围一般为0.001~1μm的固体悬浮粒子。
(14)烟气(fumes)在化学工艺过程中生成的通常带有异味的气态物质。
(15)液滴(droplet)在静止条件下能沉降,在湍流条件下能悬浮于气体中的微小液体粒子。
(16)雾(mist)悬浮于气体中的微小液滴,如水雾、漆雾、硫酸雾等。
(17)粒子(particle;particulate)特指分散的固体或液体的微小粒状物质,也称微粒。
(18)霾(haze)空气中因悬浮着大量的烟、尘等微粒而形成的浑浊现象,也称灰霾。